北京好房子政策实施以来,加之新导则的颁行,市场表现可谓立竿见影。朝阳部分楼盘「踩线上车」的情况屡见不鲜,纷纷在扩大得房率、做大庭院阳台、调整窗墙比上不断呈现出新产品。而海淀部分规划较早的在途楼盘销售也仍然势头不减,依靠自身学区房特性不断吸收本地客户和学区房客户。临近年中,市场高潮迭起、代差加剧,大户型和高端产品领跑,市场分化进一步形成。当此时,让我们来回顾一下“好房子八项规定”的具体细节——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 改革的精神,进一步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“好房子”相关工作 部署,以住房品质提升推动住房供给侧改革,以政策创新满足 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居住生活需要,我委在印发《北京 市高品质商品住宅设计导则(试行)》的基础上,总结“好房 子”试点工作经验做法,配合平原多点地区土地供应,制定《北 京市平原多点地区“好房子”规划管理相关技术要点(试行)》 (以下简称《技术要点》),更好指导当前阶段平原多点地区 住宅审批管理。
一、按需设置封闭或开敞阳台
为增强居民获得感,营造多样化生活空间,满足居民休憩、 晾晒等需求,可按需设置封闭或开敞阳台。每户阳台水平投影 面积不大于套内建筑面积的 10%,进深不大于 1.8 米。封闭阳台 按照围护结构外表面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的 1/2 计入容积 率,按照投影面积收取地价款;开敞阳台按照围护结构外表面 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的 1/2 计入容积率,按照投影面积的 1/2 收取地价款;错层阳台上盖高度大于等于两个自然层高且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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封闭时,不计入容积率,不收取地价款。
二、鼓励丰富居住空间形式
为丰富居住空间形式,满足居民宽敞明亮居住需求,套内 建筑面积超过 140 平方米的住宅,可在起居室(厅)设置 1 处 挑空空间。其挑空部分不大于两层层高,水平投影面积不超过 住宅套内建筑面积的 25%且不大于 50 平方米的,按其水平投影 面积计算容积率,超出部分按 2 倍计算容积率。
三、合理利用底层架空空间
为营造多样化生活场景,补充健身、亲子、阅读、休闲等 基础公共服务功能,可在小区集中绿地、活动场地附近的住宅 建筑底层设置架空层,作为小区公共通道、居民活动空间等使 用,不得分割登记、不得分摊。对于面积不超过建筑基底面积 50%、高度在 4.9 米以下的架空层,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地块容积 率,不收取地价款;超出建筑基底面积 50%部分及高度大于 4.9 米的部分按实际面积计入容积率。
四、鼓励设置开敞式风雨连廊
为方便居民室外休闲活动,补充适应本地气候特点的室外 游憩设施和景观空间,在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的前提下,可在 小区场地内设置风雨连廊,将相互独立的建筑物或将建筑物与 小区内广场、游园等公共空间相互连接。连廊不封闭时,不计 入容积率。
五、增配邻里共享公共空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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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提升小区生活宜居度、便利度,补充快递收寄、便民零 售、便民餐饮、会客交流等基础公共服务功能,可结合小区入 口、入户大堂或依托沿街、街角首层配建邻里共享公共空间。 邻里共享公共空间的建筑面积按照 700 平方米/千户计算,单处 最大面积 700 平方米,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,建成后由开 发建设企业自持,面向全体居民运营,不得分割登记,不得转 让、抵押。
六、跨城市支路空间利用
为优化小区空间布局,提升市政设施利用效率,可依据市 政条件,允许地块利用城市支路上下空间进行地块间连通。土 地尚未供应的:规划研究阶段,应为地块间连通预留条件;供 地阶段,应在“多规合一”审查后规划条件中明确可连通区域 的范围(以最终钉桩成果为准);连通部分应与相邻地块同步 设计、同步建设、同步交付。土地已经供应的:可申请地块间 连通,连通后主体功能为交通通道,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应。 跨城市支路相邻地块间连通原则上应为同一实施主体,实施主 体不同的需协商一致。地块间的城市支路应与实施地下连通的 地块同步设计。
七、建筑高度局部弹性管控
为引导形成高低错落的城市天际线,居住用地建筑高度可 允许局部上浮进行弹性管控。建筑控高为 18 米、24 米、36 米、 45 米的居住用地,允许建筑高度局部上浮一档(如 45 米可局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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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浮至 60 米)。建筑高度局部上浮的住宅单元水平投影面积占 该地块建筑基底面积之和的比例不应超过 25%,且建筑高度上浮 的住宅单元建筑面积占该地块住宅地上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应 超过 30%。建筑高度局部上浮后应与周边城市空间环境相协调, 避免断崖式高度变化,不得与文物保护、景观视廊、机场航空 净高、微波通道等各项刚性管控要求冲突。在土地供应前,由 我委各分局研究弹性管控要求,通过“多规合一”审查后纳入 规划条件。
八、鼓励提升建筑立面品质
为提升建筑立面品质,住宅建筑外立面采用砖石、金属、 陶板等耐久性高品质材料的,其饰面层不计入容积率。
以上意见适用范围为顺义、大兴、亦庄、昌平、房山等平 原多点地区,城市副中心(通州区)可参照执行。近期已批项 目可参照此要点修改完善。相关容积率计算规则需在图纸清晰 表达,便于衔接后续规划监督核验、地价核实、不动产登记等 工作。我委将定期开展《技术要点》实施评估工作。